2019第三季度职工医保、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10月10日开始鉴定!发表时间:2019-10-16 14:10 根据滦州市医疗保障局《关于开展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集中鉴定工作的通知》,将于2019年10月9日—10月28日开展本年度第三次门诊特殊疾病鉴定。唐山康诚医院作为我市集医疗、养老、康复于一体的综合二级医院,所接收患者凭我院住院病历可直接申请参与集中鉴定,无需做二次检查检验。 1、糖尿病合并高血压; 2、糖尿病合并肾病; 3、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; 4、糖尿病足; 5、脑血管后遗症; 6、冠心病; 7、慢性肝炎(活动期); 8、肝硬化; 9、肺源性心脏病; 11、帕金森氏病; 12、系统性红斑狼疮; 13、高血压; 14、精神分裂症; 15、双相情感障碍; 16、脑、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; 1、身份证复印件; 2、一寸照片1张; 友情提示:在我院已出院并且符合鉴定慢病要求的患者,可至我院三楼病案室可免费复印本人病历一份! —END— 医精于诚 | 人心于恒 |